珠建安协[2020] 21号
关于2019年下半年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
示范工地评审结果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》(珠建安协[2017]32号)的规定(以下简称“市示范工地”),我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评选“市示范工地”项目分阶段进行了评审,现已完成了2019年下半年“市示范工地”汇总工作,经市评委会讨论确认,并在我会网站上按规定进行了公示,公示期内无任何单位与个人对公示的通过项目提出异议,现将通过了三个施工阶段“市示范工地”评审的三一南方总部大厦主体工程等68个项目予以公布。
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
二O二O年四月三日